(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)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被控承審1件毒品案時,疏於保密檢舉人身分,去年12月間遭台北地檢署起訴。台北地院日前完成分案,由審判長郭惠玲獨任審理。



根據檢方起訴書,海巡署偵辦1宗栽種大麻案,透過檢方聲請搜索票,值班法官周占春核發搜索票後,卻疏於注意,未將檢舉人身分資料密封,以致全案起訴進入審理律師閱卷、複印資料給被告時,讓被告看到檢舉人身分,進而恐嚇。

北檢偵辦後,將周占春及書記官劉麗英依過失洩密罪起訴,建請法院從輕量刑,並給予緩刑。

台北地院上週受理案件後,去年12月31日上午進行電腦分案,由審判長郭惠玲獨任審理,郭惠玲將擇期召開準備庭,傳喚周占春、劉麗英說明。1000103

文章來源: 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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